食藥署表示,6月30日傍晚接獲通報後,第一時間即以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啟動相關調查並採取相關措施,並要求中聯停止製造及販售相關產品。自接獲通報迄今,政府秉持「該查就查、該罰就罰、該公布就公布、該下架就下架」態度,持續說明中聯油脂案處理最新進度。
食藥署強調,相關資訊皆完整、透明 、詳實公開於食藥署「 中聯油脂案專區 」。中央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,維護消費者權益,儘速恢復人民生活秩序,並供應安全、健康、充足的油品。
對於有關食品安全的誇張不實言論,食藥署提醒,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,切勿隨意散播、轉傳,避免觸犯《食安法》第46 條之1:「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,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」。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條第1項第5款「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。」等規定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