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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員工提告法院判敗訴! 台電:將補發退休金差額並尋求和解
【財經中心╱台北報導】台電苗栗區營業處9名線路裝修員,在6年前辦理勞退舊制年資結算時,台電未將其按月領取的司機加給與領班加給納入平均工資計算,導致結算退休金變相短少,向法院提起訴訟 ,苗栗地方法院二審判決台電敗訴,須補發116多萬的退休金差額。
台電今天表示,經過積極爭取,經濟部已同意領班及兼任司機加給正式列入平均工資計算,並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。台電已著手辦理退休金差額補發作業,同時針對進行中之訴訟案件,逐案尋求與退休同仁和解。
台電為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,員工退休事宜遵照經濟部相關規範辦理。然而,過去相關規範未將領班與兼任司機加給計入平均工資計算,因此衍生退休金爭訟案件。
相關加給列入平均工資今年正式生效
台電進一步說明,台電積極向經濟部爭取將相關加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,去年12月31日獲准同意,並自今年起生效。目前台電已針對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同仁,辦理退休金差額補發作業;另針對進行中之相關訴訟案件,亦逐案向退休同仁尋求和解。


